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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
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此外,温州市对总部企业还将加大金融支持、用地保障、人才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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