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注册公司,来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21-51001929服务热线:021-51860111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 > 财税管理 > 文章内容

虚开增值税发票 判11年没收财产200万元

2013/4/21 16:45:31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近日,辽宁海城法院审理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告人孙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税款发票,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
    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期间,孙某为了偷税,明知其公司没有实际交易,仍通过王某从张某及宁某等人处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自己所经营的公司虚开增值发票72组,通过虚开的税款抵扣税款达到偷税200余万元的目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无视国家法律,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予惩处。鉴于孙某认罪态度好,且已补缴了相应的税款,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招聘英才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