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注册公司,来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21-51001929服务热线:021-51860111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 > 法律法规 > 文章内容

内资企业集团登记办法

2013/3/15 0:24:45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第一条 为贯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范本市内资企业集团登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资企业集团登记包括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和企业集团登记。集团母公司是指实收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子公司达3家以上,母子公司实收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集团是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三条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工商浦东分局负责本市内资企业集团的登记。   第四条 申请企业集团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企业集团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集团章程;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条 企业集团发生下列事项变动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企业集团名称;   (二)母公司的名称;   (三)母公司的住所;   (四)成员企业。   第六条 申请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二)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   (三)《企业集团登记证》。   变更母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母公司所属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和变更后的母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母公司住所的,应当提交母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1] [2]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相关文章列表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招聘英才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