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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不得有哪些不正当价格行为

2016/6/23 11:13:03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价格是企业经营中的重中之重,一个精明的企业家,对价格一定是敏感的,知道如何通过价格抓住用户。


 

但很多事情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发展,对市场价格有严格规定,经营者稍有不慎,就会因此惹上麻烦。
 


 

根据我国《价格法》第14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例不正当价格行为: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捏造、散步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4、利益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业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6、采取抬高等级或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


 

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谋取暴利;


 

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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